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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去法院應訴需要準備什麽?

法律分析:法院傳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對本人有利的相關證據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當事人相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果被告收到法院傳票,也會附有通知書,通知書會告知相關事項,並根據其通知書準備應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或者以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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