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的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適用本法。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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