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做好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等基礎工作,嚴格控制管理費的提取和使用,堅持專款專用,做好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努力實現保值增值。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的80%左右用於購買國家發行的社會保險基金專項定向債券,除去兩個月的支付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決定基金的其他用途。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收入全額納入基金,免征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