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將享受社會保險。但單位解散、破產、撤銷、合並、遷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依法終止社會保險關系時,單位應在註銷繳費登記(地稅部門)的次日起30日內,向省社保局申請註銷社會保險登記。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時,需要提供相關資質,了解相關流程。
首先,所需的信息
(壹)《單位社會保險信息登記申請表》壹式兩份。
(2)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三)地稅部門蓋章的社保繳費註銷登記申請表。
提供的復印件必須復印在A4紙上,並加蓋公司公章和“與原件壹致”的簽註。
二、處理程序
(壹)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單位,應當自有關單位批準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申請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單位營業執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的,應當自吊銷之日起30日內申請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單位因住所變更或者生產經營地址變更需要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應當自上述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註銷社會保險登記,並向遷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經辦機構收到資料後,應當當場審核資料,符合條件的立即註銷登記,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並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