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法是調整私人個體之間關系的法律規範,屬於私法的範疇。民法最初以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為價值取向,尊重人的自由意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法律思想的變化,民法本位從權利本位向社會本位轉變,對民法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從而對我國民法典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考慮中國國情,又要適應民法理念的變化,制定壹部先進的民法典。本文從民法社會化入手,希望通過對民法社會化的認識,為我國民法典的制定提出壹些建議。
關鍵詞:民法社會化;社會標準;法律哲學;民法典
民法作為萬法之母,在壹個國家的法律結構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歐洲文藝復興以來,民法的價值轉向尊重個人自由和自我實現,旨在保障人權。隨著時代的發展,工業革命後,特別是20世紀中後期,民法的價值開始向維護社會利益轉變,對各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對這壹現象的研究有助於我們更好地把握民法精神。
壹、民法的社會化
(壹)民法社會化的內涵
所謂“社會化”,是指從自然人到社會人的轉化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將外在的社會規範內化為自己的行為標準。用弗洛伊德的話來說,社會化就是人學會控制自己的沖動。可見,社會化實際上是壹個從“自然”到“社會”的過程,使人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1“民法社會化”也是私法自治原則日益受到限制的過程。形式上,是從現代民法向現代民法的過渡;本質上是民法本位從權利本位向社會本位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