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國家,任何人,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有多少功勞,都沒有觸犯法律的特權。任何人的違法犯罪行為都要及時曝光,並依法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有力保障。如果不依法及時準確地懲治犯罪分子,社會主義法治就會受到幹擾和破壞。
為了懲治違法者,必須大力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建設,切實做好三個機關的職責分工、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真正維護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獨立,堅決排除其他行政機關、團體或個人對其獨立行使職權的非法幹涉。
同時,各級人民代表機關、群眾團體、社會輿論、廣大人民群眾和各級黨組織也要對司法機關實行經常性的有效監督。
擴展數據:
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是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社會主義社會確立了生產資料公有制,實行了“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從根本上消除了壹切不平等的社會根源。
社會主義法治的平等原則是廣大人民群眾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平等的必然體現,也是廣大人民群眾在上述領域平等的確認和保障。
因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平等和經濟平等密切相關,完全壹致,這是真正的平等。同時,社會主義法治所承認的平等是權利與義務的平等,即不僅享有平等的權利,而且履行平等的義務。在社會主義法治中,權利和義務是壹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