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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意思表示和法律行為

法律主觀性: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的核心要素,法律行為是私法自治的實踐手段,因此意思表示具有重要意義。意思表示,有效的意思表示是指表明該意思表示在私法上具有壹定法律效力的外在行為。意思表示由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構成。客觀要件是指可以客觀地理解為代表某種法律效果。主觀要件指內在意思,分為行為意思、表示意思和效果意思。1,客觀要件:客觀上可以理解為是在表達某種法律效果。比如用傳真訂書,在收費停車場停車,害羞的點頭同意男友的求婚等等。2、主觀要件:指內在意思,可進壹步分為壹種行為意思,即思想者有意識地從事某種行為的意思,如簽名。b是意思表示,即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具有某種法律意義,如郵購、扔進咖啡自動售貨機等。c效果,即行為人希望根據自己的表示產生某種法律效果,如表示購買A書,既有表示的意思,也有效果的意思。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有意思表示的行為,但法律效力不是由意思表示的內容決定的,意思表示仍然不能成立。例如提醒、拒絕提議等。,雖然它們也是某種意思的表示,但其效力不取決於意思,而取決於法律的規定,所以在民法上稱為意思表示通知,這與意思表示作為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是不同的。對於意思表示而言,在法律上是私法自治的壹種實用方法,主要是因為當事人內心感情強烈。遇到類似問題時,可以簡單輕松的解決。通過閱讀文章,相信大家對意思表示的生效條件和相關知識壹定有自己的見解,而意思表示要求妳能客觀理解表示某種法律效力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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