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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軍刑事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您好,根據《解釋》第壹條,律師網律師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公文、印章、軍官證、士兵證、車輛行駛證、車輛駕駛證或者軍隊其他證件壹份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買賣、盜竊、搶奪武裝力量公文、印章五枚以上,軍官證、士兵證、車輛行駛證、車輛駕駛證或者其他證件十枚以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產、交易成套標準服裝30件以上,或者非成套標準服裝100件以上,或者帽子徽章、領結、臂章等標誌服裝100件(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非法經營額二萬元以上,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軍隊軍級以上領導機關車輛號牌壹個以上,或者其他車輛號牌三個以上,或者軍徽、軍旗、軍號等軍標共計壹百個以上,或者非法提供、使用軍級以上領導機關車輛號牌以外的其他車輛號牌六個月以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解釋》第五條規定,明知是生產、提供特殊材料或者為他人提供資金、賬號、技術、生產經營場所等幫助的,以* * *犯論處。

第六條規定,犯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之罪,同時構成偷稅、詐騙、冒充軍人等犯罪的,從重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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