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現行農業補貼政策主要有:(1)糧食直補;(2)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3)水稻良種補貼;(4)稻米產業的發展;(5)小麥良種補貼;(6)小麥高產研究活動;(7)棉花良種補貼;(8)油菜良種補貼;(9)測土配方施肥補貼;(10)農機購置補貼;(11)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12)森林生態效益補償;(13)退耕還林工程補助;(14)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民辦公助”;(15)貧困村“村民生產發展互助基金”;(16)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17)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18)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19)全面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1)農村五保供養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權占有、使用和處分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貼、他人捐贈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財產,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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