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夥犯罪是犯罪的壹種形式,是指兩人以上(含兩人)以相同的故意實施壹項或多項犯罪。近年來,它是以未成年犯為主體、矯正結構松散的違法犯罪集團的總稱。符合犯罪集團基本特征,屬於犯罪集團性質的犯罪。團夥犯罪的性質屬於情節惡劣型,壹般在法律上會從重處罰。但會根據犯罪分子的實際情況,從輕處罰(如未成年人犯罪團夥)。
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首要分子。
由三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的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四節單位犯罪
第三十條單位的刑事責任範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對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壹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