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生完孩子三年,領了生育津貼。

生完孩子三年,領了生育津貼。

法律分析:壹般三年後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職業女性因生育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按照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發放。女職工生育孩子後,在30天內產假期滿前向社會勞動保險部門提交手續結清保險金(註意時間,過了期限解決比較麻煩);待審核後,工作人員會開壹張城鎮公司職工生育保險費申請表;參保繳費結算的手續主要有:城鎮公司職工出生表、身份信息、出生證明、醫院診斷書、醫療結算清單等。待社會勞動保險部門審批後,本人可攜帶相關資料到社保部門領取生育保險報銷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項目: (壹)生育醫療費用;(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生育時享受產假;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 上一篇:什麽是集團犯罪?
  • 下一篇:食品上的“零添加”字樣有什麽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