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規範食品標簽標註,保護消費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於201165438+發布。
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見附件)進行了修訂,現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大量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相關單位和個人想提出修改意見。請於2020年8月26日前反饋至市場監管總局。
擴展數據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和途徑提出意見
1.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通過首頁“互動”壹欄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2.將意見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spscszhc@samr.gov.cn,郵件主題為《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3.將征求意見函寄北京市西城區三裏河東路8號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司(郵政編碼:100820)。請在信封上註明“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論文-新規|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
光明。com-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不得標註零添加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