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外國人結婚的中國公民適用結婚地的法律。即適用的法律是結婚地的法律。包括婚姻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都適用婚姻發生地國家(或地區)的法律。
因此,婚姻締結地的法律也適用於確定婚姻是否有效。
2.中國公民與外國人離婚受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管轄。即法院地法是涉外離婚的準據法。包括離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適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壹)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者的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八條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