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傷害都是來自親戚。本案中,雖然妹妹對妹妹的傷害是無意的,但法律的尊嚴不容褻瀆和玩弄。她無意的行為差點讓我妹妹進了監獄。多年來,姐姐壹直被蒙在鼓裏,毫不知情。法律不是兒戲。凡事都要過了頭,不要做傷害別人的事。好在姐姐最終原諒了姐姐的荒唐行為。
假借我姐姐的名義結婚。
四川達州壹對長得很像的姐妹,姐姐在上世紀80年代末與對的人步入婚姻殿堂。比她小幾歲的姐姐已經有了自己的結婚對象,想結婚了。然而,由於他們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他們無法獲得結婚許可證。看到和我長得很像的姐姐,我做了壹個大膽的決定,用姐姐的信息結婚。但是她沒有告訴姐姐,只是怕姐姐不同意偷偷做。結果真的做到了。因為當時的信息不能互通,她成功用姐姐的身份信息辦理了結婚證。目前妹妹的身份信息有兩個老公。
我姐姐結婚幾十年了。
就這樣,壹晃三十年過去了。姐妹倆的生活也相安無事,姐姐也從來沒有跟姐姐說過這件事,姐姐也毫不知情。其實這麽多年來,這件事壹直是姐姐沈重的心理壓力,我對姐姐感到很愧疚。很多年過去了,現在她不想再隱瞞了,就把真相告訴了姐姐。無奈的妹子只好求助法律。
她的行為觸犯了哪些法律?
在我妹妹的婚姻狀況中,有兩個丈夫,而且活了30年。這肯定是違法的,犯了重婚罪。最終,法院以妹妹不知情為由,判決婚姻無效,並對妹妹的行為進行了訓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