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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1.申請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1.申請離婚需要多長時間,需要根據離婚的方式來確定。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30天。如果是訴訟離婚,大概要三個月或者六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二,離婚需要多久?

訴訟離婚案件的期限如下:

1.自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2.被告提交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3、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4、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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