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該案重審,林應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老板林泰,司機孫偉和他的妻子應該被控作偽證,對不對?這是陶同說的。....
因為有些專業的地方不了解,失職無法判斷,但是關於兩個人的立場和態度,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陶同,我不認為他玩忽職守。他還是壹個理智的人。我覺得他最後的表現才是亮點。
作為壹名律師,實際上太情緒化了,包括她打感情牌為林辯護的初衷。此外,她把視頻給了陶同,這在職業道德方面是不合格的。
理想情況下,社會影響和道德因素不會影響審判,也就是說,不應該。
法律追求正義,正義的出發點是尊重和平衡人權,而不是道德和政治需要。同樣的殺人罪,不能因為林平時是個好孩子,值得同情就從輕處罰,但同情等感情會對司法產生影響。
但事實上,可能並非如此。周莉可以打感情牌,媒體和她的同學都支持她,這意味著社會影響和理智會對判斷產生影響。現實中也是如此。法官最怕輿論壓力和社會效果。現實中是有這種事情的,因為也有公眾憤怒最終會影響判決的事情。
按理說,愛情不應該影響法律,但事實並非如此。愛情與法律,我想這也是影片想要探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