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合同的效力及爭議的處理:內部合同是企業為實現壹定的生產經營目標,按照責權利相統壹的原則,作為發包人向承包人簽訂的合同。內部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民事行為,具有私法效力。內部合同糾紛的處理:由企業或上級主管機關進行調解。違反法律規定必須由人民法院受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