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制度是適用於上市公司的制度之壹,確實可以進壹步提高公司的決策效率,減少不當決策行為。雖然獨立董事不需要管理公司,但他們仍然有自己的責任。本月,近40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辭職。他們辭職的原因是什麽?我認為有三個原因:
1.獨立董事需要承擔更大的風險。
他們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辭職,是因為他們意識到在康美案中擔任獨立董事的巨大風險,他們也希望進壹步規避風險。因為對他們來說,不僅希望獲得更高的薪水,還希望避免承擔責任。所以當他們需要冒險的時候,就會退縮。
2.獨立董事仍需承擔連帶責任。
雖然獨立董事與公司的管理無關,但他們不壹定能夠影響公司的管理制度。但是獨立董事的簽字還是會有效率的,可能和公司的債務密切相關。當獨立董事因為在文件上簽字而受到牽連時,這些董事需要與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他們不想牽扯進來,所以會離職。
第三,他們不想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
在康美案之前,他們真的無憂無慮,可以享受更好的待遇。但自從這件事發生後,他們壹直在擔心自己的未來。他們不僅擔心觸犯法律,還害怕得不到真正的自由。所以他們壓力很大,為了緩解壓力,需要辭職。
以上是我分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