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就醫報銷分兩種:壹是保險所在醫院開通了轉院治療的程序,二是異地急診。比例需要咨詢當地醫保部門,通常和當地醫療差別不大。(自費藥和檢查費哪裏都報不了)需要帶急診證明、住院病例復印件、出院科等。(以上均需要醫院蓋章確認),以及醫療發票、藥品、檢查單。
異地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本人或代理人到醫保中心報銷。需要註意的是,可能有些自費項目已經不在報銷範圍內了。比如CT檢查有幾十個自費項目,肯定不會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