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養狗登記表。?
3、狗狗照片。?
4.犬只免疫證明。
2.受理:受理人員核對申請材料,即時做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的犬只符合養犬規定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不符合養犬條例要求的,不予受理並退回申請材料。?
三。審核:工作人員會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材料。?
四。審批:工作人員會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材料。按照養犬條例的規定,將材料錄入系統,制作養犬登記證。?
動詞 (verb的縮寫)窗口關閉:工作人員將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結算。?
第六,交付。可以到區辦證窗口現場領證,也可以自費郵寄到申請人指定的地點。
擴展數據
《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
第八條?實行養犬登記制度。養犬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主管部門申請養犬登記。
未經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養犬。
第二十六條?犬只從事戶外活動時,應當由成年人牽領,攜帶號碼牌和犬只牽繩。養犬人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並遵守下列規定:
(壹)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二)犬只在戶外排泄的糞便,犬只應當立即清除;
(三)攜犬乘坐出租車,應當征得駕駛員同意;
(四)攜犬乘坐電梯,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傷人。
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養犬初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