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在網上審理的案件如下:
(1)是遠路;
(2)簡單訴訟;
(3)存在高風險的疫情。如果案情非常復雜,可能會被駁回,但是有些法院設立了網上法庭,都是網上審理,不需要申請。如果法官不同意,不方便,可以考慮找代理人。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互聯網法院應當建設互聯網訴訟平臺,作為法院辦案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訴訟的專門平臺。通過訴訟平臺進行的訴訟具有法律效力。
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所涉及的數據,由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和有關國家機關提供,有序接入訴訟平臺,由互聯網法院在線核實、實時固定、安全管理。訴訟平臺對涉案數據的存儲和使用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法院審判流程是怎樣的?
法庭審理過程如下:
1,開庭。開庭是法庭審判的開始,其任務是為完成實體審判做程序性準備;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是法庭審判的核心階段。在這壹階段,合議庭要在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的參與下,出示、質證證據,當庭調查證據,全面查清案件事實,為法院作出正確判決提供事實依據;
3.法庭辯論;
4.被告人的最後陳述;
5、審查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