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創業投資發展處於起步階段的領域,可以采用“補償基金+股權投資”的模式,快速啟動引導基金,嘗試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
對於創業投資發展處於成長期的地區,可以引入“引導基金+擔保機構”的模式,擴大融資規模,加快創業投資發展;
在風險投資發展相對成熟的地區,可以通過引導基金作為母基金吸引社會投資,充分發揮其最大效應,促進風險投資的發展。
政府引導基金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有以下四點:
1.在支持階段分享參與。引導基金參股創業投資機構,支持按照預先約定的條件和期限設立新的創業投資機構,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
2.支持後續投資。引導基金和創業投資機構投資初創期中小企業,支持已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降低其投資風險。
3.風險補貼。對初創期已投資高科技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給予壹定補貼,增強創業投資機構抗風險能力。
4.投資擔保。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為具有投資價值但存在壹定風險的中小企業提供早期資金援助。引導基金在對這些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礎上,再給予二次補貼,解決創投機構因為擔心風險而不敢投資,又想投資的問題。特別適合科技企業孵化器等中小企業服務機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詞條政府引導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