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含義
當事人是指在民事訴訟中以自己的名義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或者法律關系,受人民法院判決約束的原告和被告。當事人分為狹義當事人和廣義當事人,狹義當事人只包括原告和被告。就訴訟中直接對抗的當事人結構而言,當事人只包括原告和被告。
新聞意義
與新聞事件直接相關的人是記者采訪的重要對象,是獲取第壹手材料的新聞來源之壹。新聞事件的直接參與者。當事人在事件中處於主導地位,是新聞事實的組成部分,是記者采訪的主要對象。為了獲得足夠的素材,記者應該盡可能多地采訪新聞事件的當事人。
保險業
常見保險術語。指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法律訴訟中的原告和被告。保險合同的當事人特指投保人和保險人。
民法意義上的當事人,是指因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發生糾紛或者受到侵害,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受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書約束的人。
當事人的主要特點是:(1)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二)與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即爭議的民事權益屬於本人或者由其管理控制,未參加訴訟的,不屬於訴訟當事人;(三)受人民法院判決書、調解書的約束。當事人在不同的程序中有不同的名稱。在第壹審程序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壹方稱為原告。應訴的壹方稱為被告。在特別程序中,就選民資格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當事人稱為起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