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法律方法論是指對法律研究方法的研究,包括法律理論和法律操作的研究,後者包括法律解釋、法律推理和法律思維方法。
方法,在古希臘語中,意思是“走向正確的道路”。
法理學的性質和方法
學科的性質決定學科的研究方法,學科的對象和領域決定學科的性質。法學主要研究三個基本問題:1)法律應然:法律的壹個答案應該是什麽樣的?關註法律的理想和價值。2)實在法:法律實際上是什麽樣子的?關註法律和技術。換句話說,法律是什麽意思?比如民法上的不當得利,揭示了該制度的構成要件和技術問題。3)社會事實:法律要解決的是法律的道德基礎和正當性。現實的規律使規律的意義變得清晰。如果法律在道德上是正當的,意義是明確的,那麽這個法律真的能起作用嗎?中國破產法實施的失敗就是壹個反例。因此,法理學也應該研究法律的作用和功能。
應該是這樣的
實際方法
社會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