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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廣義的法律文件是指所有涉及法律內容的文件,包括兩個方面:

壹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具體指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二是不具有普遍約束力的非規範性法律文件,即狹義的法律文件。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仲裁機關、公證機關以及案件當事人為辦理各類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義的非規範性文件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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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書不僅要符合立案條件,還要符合執行條件。立案條件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執行條件是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內容或行為可以執行或可被執行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解釋》)第四百六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生效的法律文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權利義務主體明確;

(2)支付內容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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