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切實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的通知》第壹條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民間借貸協同治理。
民間借貸在壹定程度上滿足了社會多元化的融資需求,促進了多層次信貸市場的形成和完善。但由於民間借貸交易不公開、不規範等特點,容易導致非法集資、高息借貸、虛假訴訟、“套路貸”、暴力催收等行為,嚴重危害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增加了妥善解決民間借貸糾紛的難度,加劇了執行難度。
各有關單位要從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高度,充分認識依法嚴厲打擊民間借貸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協同治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靠黨委領導和政府支持, 按照依法治理、分類處理、綜合施策的原則,積極構建跨部門協同治理機制,遏制民間借貸案件高發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