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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能否擔任公司監事?

法律分析:不會,失信者壹般是有執行能力但不執行的,在生活中會受到很多限制,包括消費限制和崗位限制,壹般不能在公司擔任重要職務。執行監事只存在於農民專業合作社。那麽,當監事是被背信人的時候。提供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改選執行監事,然後去工商部門進行變更。壹是禁止壹些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在飛機、火車上睡覺;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六條記載和公布的信息應當包括: (壹)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二)被執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和身份證號碼;(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四)被執行人失信的具體情況;(五)執行依據的制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和執行法院;(六)人民法院認為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其他應當記錄和公布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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