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訪維穩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平安建設工作組的工作部署,並負責組織實施;
2.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努力將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協調處置各類突發群體性事件,確保不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
3、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治安巡邏,加強治安防範工作,防止各類治安和刑事案件的發生;
4、積極參加與上級綜治部門和公安機關的專項鬥爭,組織調查、協調和整治治安問題;
5、做好消防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監督工作,防止森林、房屋等各類火災和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6.切實加強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工作,防止違法犯罪再次發生,及時報告違法犯罪動向和異常情況。
7、加強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落實流動人口治安責任制,關心、幫助和解決流動人口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及時上報流動人口信息,讓流動人口清楚明白。
8.組織督促轄區企事業單位、村(居)民積極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組織開展安全建設、綜治、法制等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濃厚的基層創建氛圍,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