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的領導下工作。城市由機關、工廠、企業、學校和居民委員會建立,農村由鄉鎮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員會建立。
主要任務是:密切聯系群眾,經常宣傳教育群眾遵守憲法、法律,防範特殊、火災和其他治安災害事故,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協助政府和公安機關揭發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發動群眾檢查、修改和執行治安制度,以維護社會秩序。
擴展數據
安全理事會的主要任務
1.教育群眾保護公民合法權益,遵守社會主義法制,增強警惕。
2、宣傳和組織群眾做好預防、防盜、防火、防治安全災害和事故為中心的安全防範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3.檢舉和揭發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罪犯的破壞活動。
4.協助政府監管被依法控制的罪犯,教育、挽救和改造未成年罪犯。
5、發動群眾制定、遵守治安公約和治安制度。公共安全委員會的成員是選舉產生的。
百度百科-公安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公安委員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