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銷售劣藥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1.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吸毒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生產和銷售劣藥備案標準
生產(包括配制)和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
2.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其他情形。
3.本條所稱劣藥,是指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按劣藥處理的藥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吸毒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