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生前預囑將首次入法:臨終搶救應由患者說了算。妳支持這個統壹法嗎?

生前預囑將首次入法:臨終搶救應由患者說了算。妳支持這個統壹法嗎?

深圳在哪裏?死亡的權利?網上做的大膽嘗試很好。法律規定如果患者生前預訂單?不要做不必要的搶救?家屬和醫院都必須遵守,讓患者自己決定自己的人生,平靜地走完生命的最後壹程。這個法律可以說不僅是患者的福音,也是家屬和親人的解放,同時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

對於患者來說,當病情到了末期,很多治療手段只起到維持生命的短期作用。我們經常可以在醫院看到壹些插著管子或者使用心臟復蘇器和疾病支持系統的患者。此時的患者骨瘦如柴,無法說話,有的意識不清,即使有意識也無法表達。被動忍受無意義的治療是很痛苦的。現在有了這個規定,患者可以提前預約醫囑,在臨終前決定是否需要做這些搶救,從而保證患者平靜而有尊嚴地離開。

對患者家屬和親屬來說也是壹種解脫。很多時候,我知道這樣的治療對病人毫無意義,病人還要承受更多的痛苦。但是,我又怕在病人彌留之際,放棄治療,失去最後的希望,在心裏留下遺憾。或者是怕外人指責自己舍不得花錢,有不孝的名聲。孩子多了不主動,就怕成為別人的談資。現在決定權轉到了病人身上,就沒有了對家人的關心。

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很多時候即使知道任何治療都是無力的,我們還是堅持治療。這不僅讓家屬承受沈重的經濟負擔,患者痛苦不堪,也在壹定程度上浪費了有限的醫療資源。現在,患者可以盡快擺脫痛苦,家屬也不再面臨兩難,醫院也可以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在真正需要治療的患者身上。

  • 上一篇:上海的社會信用體系不包括什麽層次?
  • 下一篇:私自挪用國有土地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