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壹般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倍規定的休假天數;
3.壹次性生育津貼:400元中流產2400元,順產4000元,難產多胞胎4000元,僅女方生育保險享受。
生育保險報銷水平受當地社保政策影響,產假長短也受用人單位管理制度影響。
參保職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
2.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參加生育保險並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會保障卡(市民卡)和街道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津貼,需要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子女的)、出院小結等材料。,並於每月1-10之間的工作日到市醫保中心產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交付後壹年內辦理)。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