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環保局投訴。或撥打12345市民服務熱線或12369環保熱線進行投訴;撥打110進行投訴,公安局將根據投訴的噪聲類型轉相關部門處理;施工噪聲等工業噪聲屬於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管理,可以直接向所在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投訴;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制止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的,可以要求賠償;
2.法律依據:《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
在城市地區,建築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十五日前,將工程名稱、施工地點和工期、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采取的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二、環境噪聲有哪些相關規定?
1,噪聲擾民是根據法律規定:噪聲擾民是以行為後果界定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噪聲幹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就是噪聲擾民的違法事實;
2.根據法律規定,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3.法律規定,環境噪聲汙染是指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