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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來,我國司法體制有哪些重大改革?

1.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辦理具體案件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2.在不增加編制總量的情況下,全國基層法院檢察院司法人力資源85%以上配置到辦案壹線,辦案力量增長20%以上,人均辦案數量增長20%以上,結案率增長18%以上, 壹審後的訴息率提高了10%以上,二審後的訴息率達到了98%以上。

擴展數據:

積極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動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軍人軍屬法律援助的意見》出臺,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制定出臺《關於加強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的意見》,推動23個省份擴大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19個省份放寬經濟困難標準,積極推進面向社會公眾的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傑森。JS表示,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我們黨歷史上第壹個關於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是指導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

人民網-中國司法體制改革進程:十八大以來取得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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