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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開采可以承包給個人嗎?與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是否有效?

如果只是勞動合同,采礦工作可以承包給個人,相應的,與個人簽訂的承包協議是有效的。采礦權以合同方式轉讓的,相應的合同協議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六條規定:

除符合下列規定外,探礦權、采礦權不得轉讓:

(1)探礦權人有權在劃定的勘查作業區內進行規定的勘查作業,有權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探礦權人完成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後,經依法批準,可以將探礦權轉讓給他人。

(二)已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因合並、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轉讓及其他資產產權變動,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準,可以將采礦權轉讓給他人開采。

上述規定表明,法律禁止倒賣探礦權和采礦權牟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六條明確規定了禁止轉讓采礦權和探礦權證,以及合法轉讓的主體、條件和程序。以合同形式倒賣礦業權牟利的,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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