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標準:舉報事項屬於輕微違法行為,未造成社會影響和不良後果的,獎勵500元;舉報事項屬於嚴重違法行為,並造成壹定社會影響和不良後果的,獎勵2000元;舉報事項為重大違法行為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不良後果的,獎勵5000元。
擴展數據
在疫情期間,類似的哄擡物價案件不止壹次被處理:
疫情期間囤積商品,哄擡物價,是典型的“造災錢”,壹直令人厭惡。同時也涉嫌違法,面臨法律的嚴懲。
然而,在超額利益的誘惑下,總有很多鋌而走險的商家。他們要麽公開漲價,要麽以各種借口偷偷囤積,多收錢,以為自己在偷偷摸摸,碰運氣,想發大財。自疫情爆發以來,類似案例已被曝光和處理兩次以上。
去年疫情之初,不少鄭州市民反映,鄭州市北二七路的大商超市、世紀聯華橄欖城店白菜價格飆升。壹斤白菜定價近7元,但買壹棵白菜要63.9元。鄭州市二七區市場監管局立即介入調查,對超市負責人進行行政約談,並處以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國家商報-為防止疫情期間哄擡物價,石家莊出臺措施,最高獎勵舉報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