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石家莊市長安區落戶政策

石家莊市長安區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全面取消城鎮“穩定住所、穩定就業”基本遷入條件限制,實行“零門檻”準入政策,註重批量申請,不附加任何條件,按照戶籍方式分類登記,形成了落戶城鎮的市民“想遷就遷,戶籍隨人走”的自由流動新格局。實行戶籍“壹證轉戶”。

1.省外戶口人員申請遷入我市市區、縣(市)城區、建制鎮的,可憑居民身份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同時可隨遷配偶、子女、父母戶口。

2.省內戶口人員申請遷入我市市區、縣(市)、鎮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壹站式”落戶,同時可隨配偶、子女、父母戶口遷入。

3.戶口已落戶大中專院校集體戶的學生,憑學生證申請戶口遷入我市市區、縣(市)、鎮(省內內需同時提供集體戶口頁面)。

申請遷入、定居親友家中的,應取得親友同意(同意定居的聲明)或持親友戶口簿;在經濟適用房等租賃住房區域內,房屋所有人不同意落戶(或租賃合同無效)且無正式住址號碼,無親屬關系的移民可在派出所社區公共地址申請落戶。

法律依據:《石家莊市公安局關於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的實施意見》第壹條全面取消城鎮“穩定住所、穩定就業”基本遷入條件限制,實行以群眾申請為基礎、不附加任何條件、按戶口登記方式分類登記備案的“零門檻”準入政策,形成了城鎮落戶公民“想遷入就遷入,戶口隨人走”的自由流動新格局。實行戶籍“壹證轉戶”。

  • 上一篇:壓力巨大的日本人是如何成為世界上最長壽的人的?
  • 下一篇:市場監管人員來我們公司說網站頁面有禁語。我該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