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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應采取的措施如下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事故。食品衛生和安全是保護人類和公眾健康的重要問題。隨著乳制品中三聚氰胺引發的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已經成為政府和社會關註的重大問題。

這對食品尤其是乳制品中病原微生物檢測技術的應用具有現實意義。實時熒光定量PCR檢測技術已應用於國內外相關行業,並制定了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作為法律依據。

後處理措施:

1.自檢和控制傳輸路徑,避免損失進壹步擴大;

2、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向政府機構報告;

3、危機公關,向受害者道歉並妥善對待,承諾改善並付諸實踐並向公眾展示;

4.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以避免再次發生;

5.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合作采取糾正措施;

6、積極解決事故造成的受害者的醫療費、賠償金等費用。

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五條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並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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