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在定義、目的、內容、法律效力、使用範圍、五個部分都是不同的。1,定義不同,copy也叫codex,是正式簽署的公文的副本。副本與原件的區別在於,它是根據“正式簽署的版本(即最終版本)”復制的文本;它是內部使用的。2.出於不同目的,原件主要用於懸掛,復印件用於辦理相關業務。3.內容不壹樣。復印件是生產許可證項目的詳細說明,原件只寫項目的生產許可證號。4、使用範圍不同,原文是“根據最終版本印刷或書寫”,而“供外用有效使用”的文字。5、法律效力不同。從法律上講,復印件比原件弱,原件要根據不同情況制作。
法律依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食品生產許可證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制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範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印制和發放工作。
上一篇: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法官找妳談話。妳通常談論什麽?下一篇:四川女子殺夫潛逃20年後被捕,最高人民檢察院卻拒絕對其提起公訴。發生了什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