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方面,法律設置了監督檢查、抽檢、風險評估等措施,確保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同時,法律還規定了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權限,加強了對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
此外,該條例還強調了信息披露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公布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加強與消費者的溝通和交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總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為保障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指導,對促進食品行業規範發展、維護消費者權益、增進公眾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章食品檢驗
第八十六條食品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負責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報告應當加蓋食品檢驗機構公章,並由檢驗人員簽名或者蓋章。食品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對出具的食品檢驗報告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