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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早的保險法是

世界上最早的保險法:1906年英國通過的《海上保險法》。

海上保險法歷史簡介

《英國海上保險法》1906是由麥肯尼齊·達爾澤爾·查爾莫斯爵士於1894年起草的,當年之前曾提交上議院討論。然後由Herschell勛爵指定給壹個由律師、船東、保險公司和理算師組成的委員會討論,最後在1900提交給上議院的壹個委員會和大法官Halsbuty勛爵討論。1900年在上議院通過,但在眾議院受阻。直到1906,由同時擔任上議院議長的Loreburn大法官提出,最終通過。這項法律得到了英國女王的禦準。

保險的古代起源和發展

第壹份具有現代意義的保險單:1384年,佛羅倫薩簽發了壹份保險單,承保壹批從法國運往意大利比薩的貨物。保險單明確規定了保險標的和保險責任,是第壹份具有現代意義的海上保險單。

世界上最早的保險法:為了解決保險引起的經濟糾紛,防止欺詐,優先保障國內船舶,巴塞羅那於1435年頒布了世界上最早的保險法。

世界上最早的保險條款:1524,佛羅倫薩總結了以往海上保險的實踐,制定了比較完整的保險法規,規定了標準的保單格式,成為世界上最早的保險條款。

世界上最早的保險組織:1688勞埃德先生在倫敦塔附近開了壹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店,那裏每天都是富商雲集。保險經紀人利用這個機會招攬生意,隊伍日益壯大,成為世界上最早的保險組織。

第壹部海上保險法是由英國伊麗莎白女王於1601年頒布的。

世界上最早的保險公司是埃特納保險公司,在美國經營人壽保險和損害保險。

1906海上保險法-鏈接-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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