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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市場合作的障礙與法律制度

依法行政是依法扶貧的核心和關鍵。通過法治扶貧建設,將扶貧工作納入法治軌道,使公權力於法有據、規範行使、有效監督,從而促進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規範和約束行政權力,確保扶貧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首先,我們必須加強學習,提高法治。扶貧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增強運用法律手段開展工作、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

二是依法辦事,規範行政行為,切實解決“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特別是扶貧專項資金管理和服務中的自由裁量權,必須嚴格限制和嚴格監督。

三是加強監管,強化制度執行。監督不僅是為了保證權力依法運行,在陽光下運行,也是保護和愛護幹部的壹種非常有效的方式。按照“公開為原則,非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重點關註產業扶貧、雨露計劃補助、小額擔保貸款等問題。,是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涉及人民群眾的實際利益。

利用天門扶貧網和電視臺,進壹步規範公開內容,拓寬公開渠道,擴大公開範圍,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嚴格執行按村申報、鄉鎮(財管辦、民政辦、水管站)審核、扶貧辦、財政局審核撥付的項目審批流程,規範資金監管行為,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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