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招標是招標方式的壹種,是指由候選人或比較代理人事先公布條件和要求,自願報名參加比較的申請人按照規定的方式,
招標是招標行業中的壹個術語,是指招標人(買方)事先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購買的貨物名稱和部件,邀請投標人(賣方)參加投標的行為。
2.法律監督不同。
《招標投標法》對招標投標進行了規範。這種方式沒有法律上的定義,但它是市場為避免公開、邀請、競爭性談判、詢價、單壹來源等合法方式而創造的壹種采購方式。因為壹旦采用了這些法律方法中的壹種,就要按照它的法律程序進行招標,而這些法律方法不可能全部包括采購過程中出現的現象。
3.不同的競選方式。
這樣,在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中,招標人通過事先公布的采購和要求,吸引眾多投標人在同等條件下平等競爭。按照規定程序並組織技術、經濟和法律專家對大量投標人進行綜合評審,並從中選擇本項目的中標人。其本質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最好的商品、項目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