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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律師來信是否意味著被起訴?

法律分析:第壹,律師函只是告知當事人已經接受對方委托通過法律途徑處理矛盾,可以拒簽,甚至可以不與對方律師談,但這可能導致他們接下來會收到法院傳票。法院傳票也可以不理會,這樣法院會因為被告未到庭或者被動對抗而直接判定對方勝訴。可以在15內上訴,15後不上訴,法院判決自動生效並開始執行。仍拒不執行的,對方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執行令。2.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送達法律文書有以下幾種方式:1,直接送達。法官或書記員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由被告或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屬簽收。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除法定代表人外,負責收貨的人也可以簽收。當然,法官也可以打電話通知被告到法庭領取。2.郵寄送達。郵件回執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3.委托服務。被告住所地在外國的,可以委托住所地法院送達。4.留置交付。如果直接送達時被告拒絕簽收,法官可以找證人見證,證人簽字後留在被告處,法律文書就送達了。5.通知送達。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的,應當在報紙和法院所在地公告,過壹定時間即視為送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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