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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外債意味著什麽?

法律解析:指中國欠外國的錢。政府外債是指與外國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居民個人和國際機構的債權債務關系。財政部代表我國政府舉借外債。政府外債以國家主權信用為基礎,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和在境外發行的主權外幣債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76條。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第壹百二十二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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