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會的具體流程
1.為特定公益目的設立基金會,不得以非公益為目的;
2.地方公益性基金會原始資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益性基金會原始資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無論是公募還是非公募慈善基金會,基金會的原始資金必須是收到的貨幣資金;
3.有與公益活動相適應的合格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和專職人員;
4.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不能口頭或者只存在於紙面上;
5.能夠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6.如果同時申請成為慈善組織,必須做出相關規定。具體規定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九條至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