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是能證明債務事實的內容。也就是說,借條上必須有明確的債務人、債權人、借錢時間、金額等要素,否則無法證明誰欠了誰的錢,欠了多少錢,這張借條的證明力也不夠;
2.必須是真意的表達。也就是說,這張借條必須是雙方平等自願的。如果用刀子強行寫借條,是無效的;
3.借條必須合法取得。《民事訴訟法》要求,誰主張,誰舉證。據說還有人用書上的簽名偽造了欠條。從法律角度來說,其收購不成立。這個時候必須證明是不真實的。比如可以證明除了簽名以外的東西都不是自己的筆跡,所以不會被識別。當然也可以通過其他證人證明這張欠條是有人自己偽造的等等。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條件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締約壹方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在的效力意思,即其效力意思與表示行為壹致;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的標的必須是確定的和可能的;
5、需要辦理批準手續的,自批準手續完成後即可生效。
綜上所述,借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錢或欠東西時,寫給相關單位或個人的書面申請文書。白條今天也被稱為“欠條”。借據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證明壹方欠另壹方錢的書面憑證,是憑據的壹種應用樣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