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辦法》明確提出,中央企業結合實際設立首席合規官,不增加新的領導崗位和職務,總法律顧問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兼任,領導合規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工作,指導下屬單位加強合規管理。
2022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推動中央企業加強合規管理,有效防控風險,有效保障深化改革和高質量發展。本辦法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提出,中央企業結合實際設立首席合規官,不增加新的領導崗位和職務,總法律顧問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兼任,領導合規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工作,指導下屬單位加強合規管理。中央企業應當將合規審查作為必經程序嵌入經營管理過程,重大決策事項合規審查意見應當由首席合規官簽署,對決策事項的合規性提出明確意見。業務和職能部門及合規管理部門完善審查標準、流程、重點等。根據職責權限,定期對評審進行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