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學習,提升素質。
2、改進工作作風,認真解決民警在宗旨意識、求實作風和法制觀念方面存在的問題。
3.加強隊伍正規化、制度化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以制度規範民警行為。
4.全力以赴維護轄區治安穩定。
沒有及時立案的原因有:
1,現場勘查、檢查、取證存在的問題;
2.審訊中的問題;
3.識別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4.也缺乏證據意識。
立案庭任務繁重。立案庭承擔了法律援助服務機構的工作。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超過十五日拒不立案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清案情,鑒定的期限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23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
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