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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派遣政策

法律解析:畢業參加派遣的含義是指畢業後憑派遣卡到用人單位或定向單位報到。通過送卡送畢業生是我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途徑,也是落實國家計劃,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的保障手段。

法律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六條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只能與同壹員工約定壹次試用期。

第七條勞務派遣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所派郵件的名稱和性質;

(2)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在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生和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和其他費用;

(十)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十壹)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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